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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這顧客我經營了一年多,這過程中,我自認有扮演好一位銷售經紀人的角色。在每一次互動中,我盡可能瞭解顧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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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這顧客我經營了一年多,這過程中,我自認有扮演好一位銷售經紀人的角色。在每一次互動中,我盡可能瞭解顧客的需求,予以討論與校正,也提前把下一次的賞屋行程安排妥當。也在市場有案件釋出時,第一時間告知對方。顧客有急需資訊瞭解,我也排除萬難,在第一時間給予答覆並靠著。但顧客最後不是跟我下單。我不知道在過程中我忽略或做錯了什麼……”。

時常聽到身邊同事或同業這般遭遇訴諸,覺得掏了真心,最後竟換得絕情,並感到受挫萬分。

對於這樣的情況,我分享一些經驗與看法:
1.有時候,不是你做得不好,你的服務其實有到位,細節也都有掌握到,但輸就輸在機運。

如:
a.親友的人情壓力,顧客無法抵抗。親友間接知道他在找房子,跟他說:“我認識XXX,他也是房仲。一樣要給業者賺,不如給XXX賺,你去跟他下單”。

b.你在半年前,跟顧客介紹過某個物件。但顧客當時的購屋條件尚未調整過來,完全不考慮那個案子。事隔半年後,顧客自己發現,要是再不調整購屋條件,大概是買不到房子。於是就跟當時接觸最頻繁的仲介說去看看好了,然後就跟對方下單了。而你還在想著該顧客列給你的條件在為他找屋,殊不知,對方就是買了當初跟你說不考慮的房子。

c.你這邊就剛好一直沒有他要的房子。他也沒有要去跟其他房仲買,因為二手市場的案子都被你翻透了,確實沒有他要的物件。最後他可能選擇跟建商買,或是去參考其他縣市的房子。

d.買方可能看著看著,突然覺得找房子很煩,然後就不買了。

2.台灣人在對業者的表達上,普遍沒有那麼直接。

如:
a.你做得不好,他沒主動提出,你就不知道。你還一直以為對方只是純粹因工作繁忙沒理你。

b.他其實沒有很喜歡那個物件,但你卻圍繞在他所說的:“回去再考慮看看”。

為了避免這種浪費產能的事一再發生,你必須學會看懂聽懂,顧客各個言行背後所要表達之意。但這個急不得,就是用一次次的經驗去換、去學習成長。

3.如果你為了一個顧客的丟單感到受挫,那代表你放太多機會成本與期待在他身上,長遠來看,這對業績的穩定度來說,並不是一件好事。

但這並不是要你因而降低服務品質與水準,而是擴大客源開口,讓你不會總是孤注一擲,增加成交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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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了有點多,其實最主要還是覺得每個業務員要有自己經營的一套信念。只要信念夠強,沒什麼事是能難得倒你的。

#從業有感共勉之
#短暫的失敗不是失敗
#關鍵還是在於如何不要又重蹈覆轍
#開發還是萬年不敗的業績穩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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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裡,沒有一篇篇繁瑣的房地產廣告行銷。只有最真誠的房仲生活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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